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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账公司欠款人下落不明时,债权人能够经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讨欠款重庆收账公司欠款人下落不明时,债权人能够经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讨欠款: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款人原居住地或许产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欠据等证明假贷联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款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传唤债款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款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假贷人联系清晰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虽然债款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请求,法院能够采纳拍卖债款人房屋或产业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款。 2、由债款人向法院请求宣告债款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产业中付出告贷。 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则,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联系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则,失踪人的产业由他的配偶、爸爸妈妈、成年人或许联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款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产业中付出。 3、如果该债款有担保人或保证人,债权人能够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归还。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